蘇州大學2023年美術與設計類專業錄取原則

藝術類錄取原則
2022/12/25
錄取原則
1.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2023年藝術類招生文件有關錄取規定。
2.錄取依據
(1)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
美術省級統考專業成績及高考文化成績均達到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藝術類同科類本科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進檔后按分數優先的原則,使用投檔成績作為錄取依據。未提供投檔成績的省份,則按照“美術省級統考專業成績+高考文化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若成績相同,按省級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2)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
美術省級統考專業成績及高考文化成績均達到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藝術類同科類本科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進檔后按分數優先的原則,用以下綜合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綜合成績=美術省級統考專業成績+高考文化成績
若綜合成績相同,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四、監督及申訴
1.學校將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健全工作機制,接受社會監督,嚴防權力尋租,切實保障各環節按程序有序實施?忌蛘咂浞ǘūO護人認為學校的招生錄取行為違反教育部相關規定的,可向學校招生辦公室提出異議、申訴或者舉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監督,及時處置違規違紀方面的信訪問題(招生辦公室電話:0512-67507943,郵箱:zsb@suda.edu.cn,紀檢監察部門電話:0512-67507343,郵箱:sdjjs@suda.edu.cn);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凡是以單位名義反映的必須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必須署真實姓名、所在單位和聯系方式。
2.對弄虛作假、違規違紀的相關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3.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凡經查實有弄虛作假、騙取高考加分資格或錄取資格、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新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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