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醫科大學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疲┥究普猩鲁
普通類招生章程
2022/12/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疲┥究普猩ぷ鲗嵤┓桨(修訂)》等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寧夏醫科大學(國標代碼:10752),是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地址:寧夏醫科大學雁湖校區(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勝利街1160號)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 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學校名稱為寧夏醫科大學,畢業證書的學習起止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的實際時間填寫,畢業證書內容按照國家規定填寫,并注明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疲┥究;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相應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設立普通本?普猩ぷ魑瘑T會,統籌領導學校普通本科、高職(?疲┱猩ぷ。
第六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我校普通本科、高職(?疲┱猩ぷ。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七條 學校當年招生計劃根據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確定,報自治區教育廳審核通過后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原則,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做招生“第三方”。
第九條 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醫學檢驗技術專業考生,其高職(?疲╇A段專業必須為對應相同專業;報考藥學、護理學專業考生,其高職(?疲╇A段專業必須為藥學類、護理類專業。所有考生必須修完《寧夏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分學校分專業專業基礎課目錄》中規定的專業基礎課。
第十條 學校招生錄取以寧夏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考試的文化課總成績為依據,在上線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原則上按1:1的比例確定調檔比例?忌稒n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大學語文,大學英語,專業基礎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一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除“意見”中規定的六類疾病學校不予錄取外,我校所有專業均不錄取色盲、色弱或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等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考生。
第十二條 我校各專業外語教學均為英語教學,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三條 所有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學校嚴格按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文件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
學費:5800元/年/生(臨床醫學、口腔醫學、護理學)、5300元/年/生(藥學、醫學檢驗技術)。
住宿費:雁湖校區800-1300元/年,雙怡校區500-1300元/年。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五條 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學制為三年,醫學檢驗技術、藥學、護理學專業學制為兩年。
第十六條 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疲┥究茖W生進入普通本科專業學習后,不得轉專業或轉學。
第十七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及寧夏回族自治區有關文件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和體檢復查。經復查不符合招生規定或有舞弊行為的學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學校通過學生申請各類助學金、勤工助學崗位等方式,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幫助。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疲┥究普猩ぷ,具體由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銀川市興慶區勝利街1160號
聯系部門:招生就業處
咨詢電話:0951-6980061 6980678
傳 真:0951-6980061
監督電話:0951-6980034
寧夏醫科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www.nxmu.edu.cn/zsj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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